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《浙江省定价目录》(2018年版)的规定,经学校申请,在前期调研、成本监审的基础上,市物价局形成《宁波市效实中学IBDP收费标准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社会建议和意见。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:
1、电子邮箱:Email:10399865@qq.com;
2、传真:89186861;
3、邮件: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2417房间;
4、联系电话:89186861;联系人:张仕杰;
5、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:2018年6月26日至7月2日。
宁波市物价局
2018年6月26日
宁波市效实中学中外合作国际文凭证书课程实验班(IBDP)收费标准方案(征求意见稿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《浙江省定价目录》(2018年版)的规定,经学校申请,在前期调研、成本监审的基础上,经研究,拟定学校IBDP收费标准方案(征求意见稿)如下:
一、学费标准(基准价)拟定为50000元/生.学期,收费标准允许上浮10%,下浮不限。
二、收费实行“老生老办法,新生新办法”,学校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,严禁跨学期预收。
本方案拟在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