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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总结
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工作要点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02-17 发布处室: 办公室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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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4年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: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,中央、省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实施“六个加快”战略,有效落实“双驱动四治理”决策部署,以改革创新为统领,以更高的格局谋发展,以更新的思维抓统筹,以更实的举措求突破,力争在重大改革落实、重大举措实施、重大项目推进、重大课题研究和作风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的进展和实效,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,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、社会和谐稳定,为实现党代会和“十二五”目标打下扎实的基础。2014年主要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:
  一、深化谋划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
  (一)谋划推进年度改革重点任务。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,统筹谋划和编制下达2014年改革要点,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重点领域改革方案,强化先行先试,力求更多改革试点上升到国家层面。
  (二)深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。研究探索自然垄断行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,进一步放活民间资本,充分运用特许经营、公私合营、投资补助等方式吸引民资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。
  (三)推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。研究明确公共服务中适合市场、社会组织承担的领域和目录,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定位和边界。清理整合社会领域涉及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,制定出台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相关政策意见,争取在公平竞争、人才保障、土地供应等方面有所突破。
  (四)深化行政职能转变。深入推进“阳光发改”系统建设,梳理行政权力清单,研究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,并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,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做好权力的下放和承接。修改完善《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》及《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》
  (五)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。运用差别化价格政策,优化配置水、电、气、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。深入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,完善再生水回用政策激励机制。
  (六)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。构建全社会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,整合信用信息资源,研究制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,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相关制度,推进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和应用。
  二、全力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
  (七)力促有效投资持续较快增长。集中力量抓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进,深入实施“五水共治”、现代产业培育、城区功能提升、基础设施优化和民生福祉改善“五大工程”,抓好项目谋划、梳理和年度计划编制,确保全年投资实现增长16%,力争20%。
  (八)强化重点工程支撑。制定出台《宁波市重点工程管理办法》,健全工作推进机制,强化前期协调、动态跟踪和考核稽查,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制度,集中力量完成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,确保全年完成重点工程投资1200亿元,实现新开工项目100个以上。
  (九)加大要素资源保障。坚持节约集约利用,会同市国土局做好计划指标下达工作,积极申报国家追加指标和省预留规划指标,统筹现有滩涂等资源使用,重点确保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用地。持续开展荒滩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开发试点,深入推进批而未批、供而未用及低效和闲置用地专项整治行动;做好中央资金、专项资金的争取、安排和监管工作。
  三、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
  (十)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。完善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,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、重点区域建设。推进“三位一体”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,做大做强甬商所、航交所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,加快建设甬易第三方支付等电商交易平台;着力发展海铁联运、智慧物流。积极培育电子商务、研发设计、环保节能等生产性服务业,重点发展会计税务、认证认可、信用评估等商务中介和咨询服务业。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,加快发展直接融资,推动企业上市,扩大企业债券发行,做好企业债券项目管理,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渠道。提高服务业产业集聚度,加强产业基地政策聚焦,推进空港国际物流园区、宁南贸易物流区等项目建设。
  (十一)大力发展海洋经济。围绕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建设这一目标,狠抓科技支撑体系和海洋新兴产业培育两大重点,强化发展平台、体制机制和生态文明三大保障,促进海洋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。
  (十二)充分挖掘消费潜力。深入贯彻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举措,大力培育信息、健康、养老、文化等新的消费热点,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。改善城乡消费环境,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流通网络和社区商业服务体系。
  (十三)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。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,制定年度推进方案,明确考核任务。创新开发和管理模式,推进新材料科技城建设,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,实施中科院材料所初创园等项目,加快成果转化。创新政府扶持方式,引进市场化机制,推动实施一批示范项目。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,落实30个专业园布局,引进一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项目。
  (十四)优化升级传统优势产业。扎实推进临港产业转型发展,尽快完成石化项目产业布局,以能源结构调整为切入点,加速“两高一低”重化项目产能淘汰。促进传统产业提升和集群化发展,实施宁海模具产业园等一批优势项目,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工业项目,深化“电商换市”、“腾笼换鸟”等专项行动。推进“两化”深度融合,争创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。
  (十五)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。继续加快现代农业先导区建设,强化基础设施、物流配送等配套公共服务。深化新型业态农业项目试点,深入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,研究出台扶持政策。
  四、谋划推进新型城市化和区域协同发展
  (十六)研究谋划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径。抓紧编制《宁波新型城市化规划》,明确总体思路、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。积极争取新型城市化国家层面改革试点。
  (十七)提升中心城区发展能级。发布实施中心城(三江片)功能区规划,研究谋划东部新城、南部商务区、两江北岸、机场与物流园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,大力引进和培育创意研发、港航物流、国际贸易、金融保险、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。完善城市立体化交通体系,加快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前期工作,开工建设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,确保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等项目建成投用。
  (十八)抓好卫星城市试点和中心镇培育工作。完善卫星城市(中心镇)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,建立统筹协调机制。积极开展卫星城市(中心镇)城镇化发展等相关试点的先试先行。研究试行卫星城市试点退出机制。
  (十九)推进区域协同发展。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方案。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整合提升,实现优势互补、错位发展。制定象山港区域产业准入目录,完善宁波三门湾区域规划体系,建立跨区域联合开发机制。
  (二十)深化合作援建工作。继续推进宁波-舟山一体化建设、支援新疆库车县和对口帮扶余姚工作,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  五、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
  (二十一)推进能源战略转型。优化能源发展战略导向,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天然气综合利用规划。大力构建基于天然气的清洁能源保障体系,推进天然气的综合利用,确保镇海动力中心1#、2#机组、春晓燃机热电工程等项目投用,长丰热电迁建改造项目开工。继续推进汽车油改气工作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,争取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15万千瓦,风电装机规模达到35万千瓦。
  (二十二)加快循环经济发展。推进国家级、省级开发区(园区)循环化改造。启动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库建设,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获取国家、省里资金支持。继续推进城市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世行项目,加快鄞州静脉产业园,镇海、宁海、象山垃圾焚烧等项目前期,提高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水平。
  (二十三)深化低碳城市试点。编制发布低碳城市发展总体规划,制定实施2014年度工作推进方案。编制完成2005年、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,建立清单常态化报告制度。推进清单应用,强化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机制创新,研究碳减排路径。推动能效提升,谋划建立重点行业、单位用能设备级监测体系,加快能效第三方服务产业化和基地化。营造高效的市场运作机制,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体系,谋划构建开放性能源市场。
  六、切实改善社会民生品质
  (二十四)加强社会民生保障。全力完成民生实事工程。深化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充分就业县(市)区创建,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失业登记制度。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,推进基本社会保险统筹工作,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。加快新一轮医改进程,推进市级公立医院改革,开展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管理运行体制创新。推动社会事业项目提标扩量,加快新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。
  (二十五)做好价格调控和困难群众生活帮扶。科学编制年度政府定价项目调价计划。推进菜篮子商品供应网络建设,逐步扩大菜篮子商品供应点规模。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体系,统筹安排政府性专项资金,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和食品价格补贴政策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.5%。
  (二十六)强化减灾防灾。实施“治水强基”三年行动计划,推进下穿立交、局部低洼地段等重点部位提标改造,加快甬江防洪工程、主干排涝河道体系等工程建设,提升平原地区防洪、三江片排涝标准。对“治水强基”年度推进项目,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,简化审批程序,加强稽查和监管,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。
  七、有效提升系统建设水平
  (二十七)着力提升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能力。不断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的基础性工作,着重把握欧、美、日等传统发达国家和金砖国家等新兴经济体的经济运行趋势,密切跟踪分析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变化,及时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、阶段性、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。围绕我市经济运行中需要着重突破的热点难点,深化政策研究和储备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.5%。
  (二十八)着力提高研究谋划能力。切实抓好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规划、重大政策和重大平台项目等研究谋划。启动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前期工作,全力做好前期研究,研究制订“十三五”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前期研究指南,提出一批重点研究课题,谋划提出“十三五”发展的方向和思路,为规划纲要编制提供支撑。
  (二十九)着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。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继续深入开展“阳光发改”、“四联四促”等具有发改特色的活动。加强县市两级联动,帮助指导县(市)区发改部门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,进一步增强作风联动、效能联动,提振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工作作风,凝聚改革创新合力。同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  (三十)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新时期宁波发展战略导向,着眼建设一支政治坚定、能力过硬、作风优良、奋发有为的发展改革干部队伍,搭建完善精英团队、青年论坛、工作务虚会、研究班等平台载体,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
  (三十一)着力加强法治机关建设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、责任政府、法治政府、廉洁政府的要求,抓好权力清单梳理规范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,制定市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,扎实推进规划管理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,进一步完善行政依据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,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信访事项,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,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和水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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